1月28日,市纪委转发了省纪委《关于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确保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贯彻落实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主动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按照规定,全面抓好落实。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抓紧对廉洁过节进行部署、抓好落实。近期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有关规定,明确各项禁止性要求。要严抓严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表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根据工作分工,严格督促分管系统、部门和下属单位落实好相关规定。
通知指出,各级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正风肃纪、明查暗访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一律零容忍、严惩戒,不留情面、不搞例外。尤其对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三令五申禁止的领导干部参与“酒局”“牌局”、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收送节礼、出入私人会所、借婚丧喜庆敛财,以及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顶风违纪的,要从严查处;加大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的力度,形成有力震慑。要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公开举报方式,充分发挥群众和媒体监督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模范遵守有关规定,从严要求自己和家人,做遵纪守法的表率。
市纪委重申“十个严禁”,即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到台州清风网“四风举报平台”举报,举报电话: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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