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考岗位和名额
速录员2名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28岁以下,台州户籍;
3、大专学历,专业不限。
4、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准确率达70字以上。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考者持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和其他相关资料证明(并附复印件1份)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于3月19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到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人事处(地址:椒江区市府大道399号)报名,报考者需参加当天下午14:30本院统一组织的中文录入技能测试,输入法自选。
四、经考试、体检和政审,择优录用。
劳动者与台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试用期3个月。
咨询电话:88553003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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