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共 台 州 市 委组 织 部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13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
台人社发〔2013〕10号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及《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下简称《办法》)精神,现就做好2013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事业单位应根据岗位空缺,按照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招聘工作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它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新进人员一律实行公开招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及按单位预算管理方式,同类性质事业单位人员或财政补助向财政适当补助、非经费自理向经费自理单位流动的人员可直接聘用为工作人员。
二、按照《办法》第八条第三款规定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包括硕、博士研究生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高级技师及个别急需的短缺专业人才,除可适当简化选拔方式外,应按照公开招聘制度要求,严格规范程序,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接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高级技师及个别急需的短缺专业人员,可以面试、答辩、试讲、专业知识测试、专业技能操作等形式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博士研究生、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可以考核的方式直接招聘。
三、直接考核招聘的组织工作可由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也可由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由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招聘的,在招聘信息发布前,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制定公开招聘方案并报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发布的招聘信息内容应包括公开招聘范围、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招聘办法、报名方式等。招聘信息发布的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招聘信息须在组织人力社保部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公布。招聘信息一经公布,应当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
四、2013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间拟定为上半年的5月和下半年的10月。各地、各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须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认真编制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招聘(包括公开招聘和直接聘用)计划,未列入计划的,原则上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五、2013年市级事业单位人员招聘,需填写《市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拟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包括招聘高层次、高技能、短缺专业人员,还需填写《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2),各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于2月28日前将填写的计划表分别以电子文档和纸质的方式发送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附件:
1、2013年市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2013年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中共台州市委组织部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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