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社保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和省组部、人力社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及《关于印发〈台州市事业单位“阳光招聘”实施方案〉的通知》(台人社发[2013]197号)等规定,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台州学院是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学校现在临海和椒江两地办学,校园总占地面积1500亩,总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学校现有14个二级学院,43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教职工1270余人。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共招聘9人,人员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工作踏实肯干,服务、合作意识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具有较熟练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二)符合相应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
(三)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
(四)获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时须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tzhrss.gov.cn “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
2.台州人才网(http://www.tzrc.com,“资讯中心” 栏目)。
3.台州学院网站(http://www.tzc.edu.cn,“人才引进”栏目)。
其中,台州学院网站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通告之日起至
2.应聘材料:《台州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并附上个人简历,身份证、获奖证书、学历学位(含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教育部认证)证书复印件、2015年毕业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者需上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应聘辅导员需附党员与学生干部经历证明,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3.报名方式:应聘者上交纸质材料到临海城东校区行政楼205办公室,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只接收顺丰快递或EMS快递)于
4.资格审查: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于
各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不足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将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数;个别紧缺专业视报名情况研究确定是否组织考试。
(三)考试
非专任教师岗位考试由笔试及面试组成,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各环节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
1.笔试:笔试时间
2.面试:实验员、信息技术管理员面试时间为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每类人员按计划招聘人数增1~2个名额(2人及以下的增加1个,2人以上的增加2个)参加体检。体检时间为
2.考察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等。
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者在办理进人审核手续之前有放弃聘用资格者,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我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辅导员按报考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选择招聘学院;其他按报考岗位根据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五、相关事项说明
应聘人员对招聘通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学院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拟录用人员须在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临海市东方大道605号台州学院人事处205办公室;
邮编:317000;联系电话:0576- 85139030、0576- 88660363(周三);联系人:
附件1:台州学院2015年春季非专任教师招聘计划一览表
附件2:台州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附件3:个人信息汇总表
附件4:中共党员身份证明
附件5: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
台 州 学 院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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