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记者从全市河长制工作暨消劣大行动动员会上了解到,按照省相关部署,我市今后三年须完成消除劣五类水质断面24个。
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我国的地表水按功能高低分为五类。其中五类水质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如果水质指标当中有一项达不到五类,整体水质即被判为劣五类。
这24个断面包括10个省控断面,13个市控断面,1个县控断面。加上今年一季度新增的黄礁、椒北水厂两个市控断面,共有26个劣五类水质断面将被消除。流入26个断面的河道、支流的县级河道共有122条。其中,今年要完成消劣的断面有8个,涉及40条河道、39名河长。
2016年,我市要完成9个断面的消劣工作,涉及57条河道、62名河长,今年要完成任务的50%。2017年则要完成9个断面,涉及25条河道、22名河长,今年要完成任务的30%。
今年要完成消劣的8个断面、40条河道,涉及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临海市及玉环县。其中黄岩、临海的部分河道虽为非劣五类水质,但今年也有提高水质工作任务。
对于涉及消劣工作的河道,我市将每两个月在《台州日报》实名公示河长及河道水质状况,比河道水质,竞治水成绩,形成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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