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科技讯 6月21日消息,工信部昨日发布公告,宣布在上海自贸区开展试点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放开经营类电子商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外资股比限制,外资持股比例可至100%。这也就意味着,电子商务外资股权比例的要求彻底取消,电商类中概股可以不必拆除VIE架构直接回归。
公告中称,为了“支持我国电子商务发展,鼓励和引导外资积极参与,进一步激发市场竞争活力,我部决定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放开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的外资股比限制,外资持股比例可至100%。”
所谓“VIE”,指的是可变利益实体(Variable Interest Entities;VIEs),即“VIE结构”,也称为“协议控制”,典型的应用是在外商投资受中国法律限制的互联网或电子商务领域。VIE结构是一个变通结构,是由外国投资者和中国创始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成立一个离岸公司,再由上市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一家外商独资企业从事外商投资不受限制的行业,技术公司对境内的运营公司提供实际出资、共负盈亏,并通过合同关系拥有控制权,最终实现外国投资者间接投资原本被限制或禁止的领域。
如今,中概股返乡淘金正热,半年内已经有十几家中概股公司欲私有化,从美国退市,返回A股市场。该规定对于正在如火如荼进行的拆VIE中,是一个重大利好。这意味着有VIE结构的经营类电商企业,可以直接转为中外合资企业,而不需要像此前外资股东退出,由本土资金接盘,变成一家纯内资企业再在A股上市。
这对于正欲拆除VIE架构的聚美优品等中概股电商企业无疑是巨大的利好消息。此前,京东、阿里巴巴、聚美优品、唯品会均构建VIE架构到赴美上市。
以下是公告全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放开在线数据处理
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外资股比限制的通告
工信部通[2015]196号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支持我国电子商务发展,鼓励和引导外资积极参与,进一步激发市场竞争活力,我部决定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放开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的外资股比限制,外资持股比例可至100%。
外商投资企业要依法依规经营,申请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许可时,对外资的股比要求按本通告执行,其他许可条件要求及相应审批程序按《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534号)相关规定执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要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引导和监督,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切实维护用户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使之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平台。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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