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统计队伍建设,根据《路桥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路区委办〔2009〕119号)文件精神,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1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1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岗位1名:全市范围内各级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全额拨款事业岗位1名:全市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政治思想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有较高的文字写作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二)学历和年龄要求:具有经济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从事统计工作年限较长者,年龄可适当放宽。从事统计工作者优先录用。
三、报名时间
四、报名地点
路桥区统计局办公室(区政府大楼5楼544房间)。
联系人:王又之,联系电话:82446492。
五、报名办法
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均可,报名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持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等有关资料报名,若组织推荐的要有单位介绍信。
六、组织实施
报名结束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名单,选调人数与符合条件报名人数的比例超过1∶2方可开考。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进行考核、体检,并公示7个工作日。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情况,按择优录取的原则,经局党组研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路区委办〔2009〕119号文件精神,由路桥区统计局研究决定。
附件:路桥区统计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台州市路桥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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