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有关规定,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学校 学科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信息技术 |
体育 |
美术 |
科学 |
学前教育 |
合计 |
初中 |
1 |
1 |
|
|
1 |
|
|
|
3 |
小学 |
6 |
4 |
1 |
1 |
2 |
1 |
2 |
|
17 |
幼儿园 |
|
|
|
|
|
|
|
10 |
10 |
聋哑学校 |
2 |
1 |
|
|
|
|
|
2 |
5 |
合计 |
9 |
6 |
1 |
1 |
3 |
1 |
2 |
12 |
35 |
二、招聘条件
(一)普通中小学招聘教师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4年11月11日以后出生),专业对口;
2、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3、所获荣誉或成绩需具有下列情况之一:
①高校就读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荣誉;
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
③六所部属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且前三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年级段前30%者(由所在高校提供证明);
④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组织的比赛中获得过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或排名前三名的体育、美术专业人员(指本人获奖,且获奖奖项须与所应聘专业相符);
⑤获得大学生程序设计大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或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四级证书,或取得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证书的信息技术专业人员;
4、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普通幼儿园教师招聘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4年11月11日以后出生),专业对口;
2、应届毕业生需具有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在高校就学期间获得校级以上荣誉;往届生需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有三年及以上(计算至2015年11月)幼教工作经历。
(三)聋哑学校招聘教师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4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专业对口;
2、具有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语文、数学岗位须为特殊教育类。
所有报考人员户籍不限。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zhrss.gov.cn,“事业单位阳光招聘”栏目);
2、台州人才网(www.tzrc.com);
3、台州市人事培训考试网(www.tzks.net)
4、台州教育网(www.tzedu.net.cn,“通知公告”栏目)。
其中,台州教育网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台州市教育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7日,地点为台州市椒江区康平路188号台州市教育局人事处;
(2)浙江师范大学(金华):11月21日师范类及免费师范生双选会现场。
2、信件报名时间和地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3日(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笔试考试前一天,地址为台州市椒江区康平路188号台州市教育局人事处。
3、报名提交的材料: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荣誉证书、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等复印件各1份(原件在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应届毕业生的相关信息可由所在高校提供证明)及二寸彩色近照一张。
各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三) 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及技能测试。
1、体育、美术岗位考试方式:笔试(闭卷考试)占30%,技能测试占30%,面试占40%。先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后按计划招聘人数1:8进入笔试,笔试后再按计划招聘人数1:3进入面试。
2、信息技术、学前教育岗位考试方式:笔试(闭卷考试)占30%,技能测试占30%,面试占40%。先进行笔试,笔试后按计划招聘人数1:3进入面试和技能测试。
3、其他岗位考试方式:笔试(闭卷考试)占30%,面试占70%。先进行笔试,笔试后按计划招聘人数1∶3进入面试。
所有岗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满分为10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4、考试时间、地点:
体育、美术技能测试时间:2015年12月11日,笔试时间:2015年12月12日,面试和信息技术、学前教育技能测试时间:2015年12月13日。考试地点均为台州市学院路小学。
(四)体检与考察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拟体检对象,若总分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考察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
(五)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市教育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察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台州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市教育局将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凡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均需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后再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台州市教育局人事处或台州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3、若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违约者,均不再替补。
五、联系方式
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康平路188号台州市教育局人事处
邮编:318000
电话:0576-88582703/88582086;传真:0576-88582035
联系人:杨老师、孙老师
附件: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台州市教育局
201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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