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笔下的孔乙己曾有窃书不算偷的论调,近日,椒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窃书案。
张某、杨某、陈某三人是贵州老乡,文化程度不高,平日里也不爱看书。可近两个月来,他们却成了书店的常客。原来三人找到了一条生财路,即到书店偷精装词典随后兜售。
今年5月至7月间,三人结伙相继“光顾”了温岭、椒江、乐清以及衢州等地的新华书店,偷窃《现代汉语词典》、《古代汉语词典》等共计91本,累计价值一万余元。最终,三人因偷窃行为被抓获。
椒江法院分别判处三人七个月到一年有期徒刑不等,并处罚金。法官提醒,千万不要以为窃书是小事,达到了一定数量一样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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