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地税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大小微企业扶持力度,今年1月1日起,我市对其发展过程产生的多数税费负担将免征或减免。按照我市95%的小微企业占比测算,预计本轮税收优惠能为小微企业和经营者减轻负担超过亿元。
“其中一个亮点,就是自今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市地税局税政处副处长周翔说,以上4项政府性基金减免后,相关企业在纳税申报时,将由网税系统自动减免,无需纳税人办理手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方面,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给予免征,其申报期为今年2月。
“年应纳税所得额方面也有利好政策。”周翔说,明年12月31日前,我市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扩大到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此外,对小微企业从事国家鼓励类项目,进口自用且国内不能生产的先进设备,免征关税。自去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型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
“这样的优惠扶持政策,使我们发展小微企业的信心更足了。”台州经济开发区“温馨港湾”咖啡店老板陈语达说,他比较关注“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因为淡季时,店月营业额往往不足3万元,现在有了该项政策,预计一年能少交1300多元。
据了解,相比往年,今年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幅度将更大,有些还执行新政。为进一步鼓励创办中小微型企业,今年我市将根据中央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取消或暂停征收依法合规设立、但属于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收费,包括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工本费等12项收费。同时,对其免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费、环境监测服务费、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等4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这些收费涉及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其中农业部门最多,共14项。
新政方面,为进一步规范征纳双方涉税行为,今年1月1日起,我市将执行中央最新颁布的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该办法将对设计自然人股东投资和并购交易产生重大影响。该办法对征纳双发普遍关心的征税范围、纳税试点、股权转让双方和被投资企业的责任义务等问题进行了规范和进一步明确,相关规定更为科学和全面,增强了政策的确定性和可操作性,从而大大降低纳税人的纳税风险和税务机关的执法风险,为我市个人股权投资行为规范运行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更为良好的税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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