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所长,如果没有你们的热心帮助和费心调解,我因工伤遇到的赔偿尴尬就不可能解决。”近日,当云南籍务工者陶燕芳(化名)一次性获得15.08万元工伤赔偿金时,她激动地向临海市司法局永丰司法所所长项俊表达了内心的感谢。
2015年12月中旬,陶燕芳经人介绍,来到一名徐姓老板经营的处理废旧钢铁企业打工,该企业位于临海市永丰镇较偏僻的一出租厂房内。双方除口头约定每月工资2500元外,没有签订任何用工手续,也未缴纳工伤保险等。
今年1月8日上午,陶燕芳在上班作业时其左手除拇指外另外4指不慎被机器碾轧受伤。因当地医院给手指做抢救性治疗的技术不够成熟,故被转医至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住院治疗55天。为此,徐姓老板为其支付了医疗费、工资及生活费10.8万元。
等陶燕芳出院后,双方为人身损害赔偿事宜多次协商,但一直未果,于今年6月找到该镇工业办公室诉求解决。永丰镇政府工作人员为化解此纠纷进行调查时,发现徐姓老板所经营的这家小工厂是一家开业不久且无厂名、无营业执照、无注册资金的“三无”作坊式企业,就当机立断配合有关部门予以查封。同时,还了解到徐老板负债上百万元开办了这家作坊式的小厂,且运作时间不长就发生了这起安全生产事故。永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于8月12日受理了双方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并指定由临海市司法局永丰司法所所长项俊负责该案的调解工作。
经过项俊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协调,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除徐老板已支付给陶燕芳医疗费、生活费10.8万元外,再一次性赔偿给陶燕芳后续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15.08万元。
项俊也呼吁,外来务工人员一定要与企业签订用工协议,缴纳工伤保险,这也是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
|台州新闻|台州论坛|台州商家宝|台州企业网站|台州装修| 责任编辑:
杨能勇Copyright © 台州视窗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4038619号
免责声明:本站只提供交流平台,所有信息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害到您的合法权益,请您积极向我们投诉。
Powered by TZ106.COM 本站禁止色情、政治、反动等国家法律不允许的内容,注意自我保护,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