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及《关于印发〈台州市事业单位“阳光招聘”实施方案〉的通知》(台人社发〔2013〕197号)和台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有关规定,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台州市标准化研究院因事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台州市标准化研究院是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主要职能是负责标准化及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研究、服务和应用;承担标准化项目的开发与建设、标准资料馆藏、标准信息检索;承担相关人员培训、标准编制、标准化、认证认可及咨询服务。
二、招聘计划与条件
(一)招聘计划。本次公开招聘标准化研究人员2名,为专业技术岗位。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的义务,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具体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见《2017年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
3.招聘一览表中所列各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zhrss.gov.cn,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2.台州市人事培训考试网(www.tzks.net);
3.台州人才网(www.tzrc.cn);
4.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www.tzzjj.gov.cn,通知公告专栏)。
其中,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www.tzzjj.gov.cn,通知公告专栏)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11月17日,应聘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或直接送达等方式报名。以电子邮件报名的,须附应聘材料扫描件,以邮件回复作为是否报名成功的依据;以邮寄方式报名的,以电话、短信回复作为是否报名成功的依据。
2.报名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根据网络公布的招聘条件,填写完整的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在职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所在单位印章。通过电子邮件、邮寄方式报名的,参加考试当天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进行核对。
3.资格审查
我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人数不得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合格人员名单于2017年11月24日在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www.tzzjj.gov.cn,通知公告专栏)公布。
(三)考试
1.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
2.面试的形式和标准按照招聘岗位性质和要求确定,一般采用现场提问和答辩方式进行,并由面试考官量化打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3.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www.tzzjj.gov.cn,通知公告专栏)公布。
(四)确定入围人员
根据考试成绩,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同时在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www.tzzjj.gov.cn,通知公告专栏)公布考试结果及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五)体检与考察
1.入围考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2.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等。
3.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在相应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www.tzzjj.gov.cn,通知公告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www.tzzjj.gov.cn,通知公告专栏)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人教处(0576-88320887)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二)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五、咨询和监督
(一)咨询联系
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地址:台州市中心大道399号,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教育处(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大楼北楼1005室),邮编:318000,邮箱:tzzjrs@163.com,电话:0576-88320887;传真:0576-88320887,联系人:陆斐。
(二)监督
台州市纪委派驻纪检组0576-88513615。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6-88511060。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本公告由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11月03日
附件下载: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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