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唐某曾因诈骗罪判刑,今年7月刚刚刑满释放的他故态复萌,利用假名以谈恋爱交友为名,骗色之余骗取鲍某等两女子金项链、现金等,共计人民币4万余元。12月20日,天台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唐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唐某自称“陈斌”,家里在北京做生意,有好几辆宝马车,在天台有一套别墅,平时出手阔绰,出入豪车,完全一副富二代的形象。他以谈恋爱交友的名义骗取了鲍某、陈某等女子的信任。期间,唐某虚构以为其买金项链、家里移坟、去北京缺路费、给被害人买车等,向被害人“借钱”,而钱一到手,则全部用于自己吃喝玩乐,挥霍一空。
唐某与这些女子谈恋爱时,心思细密,处处用心来赢得对方好感。交往几天后,唐某的每次开口“借钱”,都是为了家人和女子,绝口不提个人诉求,表现出自己是一个有责任的男人。令人咋舌的是,当这些被害人自己没钱时,还向自己的朋友借钱拿给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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