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和农机安全监管秩序,彻底消除变型拖拉机安全隐患,保障社会公共安全,近日,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对变型拖拉机实施全市道路限行的通知》,6月15日起,限制变型拖拉机上路。
变型拖拉机,即货厢与底盘一体轮式拖拉机,其货厢与车体为整体式结构,挂“绿牌”。据介绍,这类车辆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强制标准,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交通事故频发,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13年1月初,我省已停止变型拖拉机注册登记。2019年,我市也已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行动,完成应报废未报废车辆全面报废清零。公安交警、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紧盯重点安全隐患,紧抓重点管控车辆、重点时节、重点路段、重点单位整治工作,全力推进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步伐。
但截至目前,我市尚有3827台注册变型拖拉机在使用。
由此,《关于对变型拖拉机实施全市道路限行的通告》发布,2020年6月15日起,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温岭市、玉环市、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全域道路全天候禁止变型拖拉机通行;临海市、天台县、仙居县、三门县国道、省道、县道及城区道路全天候禁止变型拖拉机通行。2021年1月1日起,台州市全市域道路全天候禁止变型拖拉机通行。
若违反规定,将如何处理?“接下来,我们将强化变型拖拉机路面联合执勤执法机制,严厉打击变型拖拉机违法违规行为,实施道路通行限行。对于违反限行规定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处以警告或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市交警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外也将严格变型拖拉机牌证管理技术检验,确保完成辖区内所有重点管控车辆的整改任务。
另据悉,违法违规使用这类排放不合格的变型拖拉机,也将被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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