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每年由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事故数量十分突出,仅在去年春节期间,我市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事故21起,造成2人死亡、过火面积1000多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20多万元。同时,燃放烟花爆竹进一步恶化环境,加剧当前越来越严重的雾霾天气。为此,2014年11月8日,市政府发布实施了新一轮《市区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将限制范围扩大到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台州经济开发区全部范围,允许市民在每年农历十二月廿五至次年正月初八以及农历正月十四、十五两日燃放。
葛益平指出,加强烟花爆竹管理工作是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多城同创”的重要内容,是对行政执行力的考验,是“平安创建”的现实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全力以赴做好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确保群众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
葛益平强调,要强化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加强工作督查,合力推进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确保取得实效。要突出宣传开路,突出宣传重点,注重发动群众参与监督,着力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教育引导群众理解支持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减少事故、保障安全。要注重源头打击、精准打击、联合打击,形成高压严打的执法态势,实现打击一个、教育一批、震慑一片的效果。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监管”的原则,突出属地管理,抓牢时间节点,做好日常巡防,严查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确保节日期间群众安全。
Copyright © 台州视窗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4038619号
免责声明:本站只提供交流平台,所有信息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害到您的合法权益,请您积极向我们投诉。
Powered by TZ106.COM 本站禁止色情、政治、反动等国家法律不允许的内容,注意自我保护,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