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学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为了维护全市各地学校师生员工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重大突发事件
凡遇到校舍倒塌和20人以上的集体罢课、示威游行、聚众斗殴、围困学校或安全事故等重大校园突发事件,应紧急采取以下措施:
1、报警程序:
(1)在第一时间报告110,请示警方协助。
(2)在报警的同时,迅速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县市区党委政府和教育局报告。属安全事故的要同时向安监部门报告。
(3)县(市、区)教育局须在1小时内向台州市教育局报告。
(4)2小时内向省教育厅报告。
2、处置措施:
(1)接报后,校长、学校安全员、值日教师和有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及时疏散有关师生。
(2)在第一时间,在安全的前提下,迅速转移师生至安全地带。
(3)如有人员受伤,立即就近送往医院进行救治,或拨打120急救电话。
(4)当地政府领导和教育局领导应及时赶到学校,指挥和协调救助工作,市教育局领导原则上也应赶到学校,协助指挥与协调。
(5)要迅速组成现场指挥机构,可分现场指挥组、事件调查处理组、接待组、后勤保障组,分工负责,高效处置。
(6)如是殴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人员带离现场,驱散围观人员。
(7)如是打砸抢的,在人员驱散后,要妥善保护现场,以利调查。
3、疏散人员
(1)当事人所在的教室、办公室及公共场所应在统一安排下有组织的疏散到安全地带,其余各室关闭门窗,避免更大的伤亡事故。
(2)确保教师特别是学生的人身安全。
4、注意事项
(1)各级领导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
(2)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3)严格控制社会闲杂人员和家长进入校园。
二、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校内发生5人以上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应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1、报告程序:
(1)相关人员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学校在第一时间就近报告当地的卫生防疫部门和当地医院。
(2)学校同时报告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
(3)各县市区教育局须在1小时内报告台州市教育局。
(4)2小时内报告省教育厅。
(5)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向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2、处置措施:
(1)学校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当地卫生院(所)或就近医院,或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拨打“110”请求救助。
(2)由饮食服务管理人员封存现有食物,并向防疫部门和医院及时提供食物样品,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售饭处。
(3)学校发生学生集体中毒事件,当地政府领导和教育局领导应及时赶到学校,指挥和协调救助工作,发生10人以上集体中毒事件的,市教育局领导应赶到学校,协助指挥与协调。
(4)各县市区发生沉重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后,应迅速建立抢救指挥机构,机构由当地政府、教育局、学校领导、卫生防疫等部门人员组成,可分设现场指挥组、事件调查处理组、陪护组、接待组、后勤保障组,分工负责,高效处置。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迅速开展调查,及时发现食用有毒食品的学生,同时迅速开展心理干预,集中进行有关卫生知识的宣传,正确判断和表述中毒症状,防止学生出现集体性癔症。
(6)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
3、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更不得进行渲染和夸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家长来校探视,由各学校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稳定和心理舒缓工作。
(4)事件发生后,可以采取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及时向外公布事件真相和处理的进展情况。一般不宜多头多人分别接受记者采访,以免造成混乱。
三、突发传染性疾病事件
1、报告程序:
(1)学校发生突发传染病,学校须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医院。
(2)学校同时速报当地政府和教育局。
(3)1小时内须报台州市教育局。
(4)2小时内报省教育厅。
2、处置措施:
(1)发现疫情立即向防疫部门、医院、政府和教育部门报告。
(2)学校发生传染病事件,当地政府领导和教育局领导应及时赶到学校,指挥和协调救助工作,发生较大面积传染的,市教育局领导应赶到学校,协助指挥与协调。
(3)立即封闭疫点,及时隔离发病人员,保持接触人员的相对封闭,以免疫情扩大。
(4)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5)学校在当地有关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组织应急小组,统一指挥和协调救助工作。
(6)学校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对公共场所和宿舍进行全面的消毒,指导学生服用预防药品。
(7)班级发病人数或学校发病人数超过三分之一的,在确保传染不扩散的情况下,征得卫生防疫部门的同意,可以停课。
3、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积极开展预防知识的宣传,落实各项预防措施。要实事求是地向讲清传染病的发病情况,不得渲染与夸大,以确保学校的稳定。
(2)学校要及时与家长沟通,得到家长的支持和配合。
(3)要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和工作秩序,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4)事件发生后,可以采取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及时向外公布事件真相和处理的进展情况。一般不宜多头多人分别接受记者采访,以免造成混乱。
四、校产被盗事件
1、报警程序:
(1)学校发生校产被盗案件,须在第一时间向110报警。
(2)同时向教育局报告,若案件比较大,应向当地政府报告。
(3)案件较大的应同时 向台州市教育局报告。
2、处置措施:
(1)接报后,学校领导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人员报告。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各级领导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五、火灾事故
1、报警程序:
(1)学校发生火警,须第一时间向119报警,报告内容要详实、准确,地点要具体,火灾起因或燃烧物性质要明确,要等到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2)在报警的同时,要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3)同时向当地政府和教育局报告。
(4)1小时内向高台州教育局报告,视火灾程度,2小时内向省教育厅报告。
2、救护措施:
(1)在报警的同时,应迅速组织教职员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迅速组织被困人员撤离,若一时撤离不出的,要迅速引导被困人员采取自救措施,等待求援人员救助,在撤离时必须坚持先学生后教师、先妇女后男士、先小孩后大人的原则。在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学校在当地有关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组织应急小组,统一指挥和协调救助工作。
(4)学校发生火灾事故,当地政府领导和教育局领导应及时赶到学校,指挥和协调救助工作。
(5)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6) 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和组织扑救。
(7)严禁组织学生参加扑火。
3、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3)扑救用电器具、用电线路火灾,应先切断电源。
4、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发生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主题词:安全教育 预案 通知
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6年1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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