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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2014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2015-02-22 19:58    来源:台州信息港转自互联网    作者:台州视窗网采编    阅读:29次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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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仙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2014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中心工作,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注重实效和讲究效率的原则,着重考核工作任务、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效能建设、制度建设执行情况,同时考核各科室各单位的职能工作,突出考核局党组安排的各项重点工作..

 

仙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2014年度

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中心工作,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注重实效和讲究效率的原则,着重考核工作任务、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效能建设、制度建设执行情况,同时考核各科室各单位的职能工作,突出考核局党组安排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二、考核对象

  全系统各科室(单位)。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共性部分、业务部分(详见附件)。

  四、计分方法

  以百分制形式计分,其中共性工作、业务工作各占50分。

  五、程序和办法

  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由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局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具体方法和程序如下:

  1、自评申报。各单位根据年度总结及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在对照检查的基础上,进行自评申报,并将年终总结、自评表和加分事项说明材料一并上报局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2、民主测评。局考核小组听取考核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的汇报,进行民主测评和满意度测评。

  3、核实打分。在听取汇报和民主测评的基础上,由局考核小组对各单位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照局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逐项进行打分。

  4、加分项目。本年度被评为县级(含政府、部门,不包括协会)以上荣誉称号的按级别给予加分。

  5、扣分项目。结合县级机关年终满意测评反馈意见,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经济主体、服务对象和基层反映的意见,经调查属实的,酌情予以扣分。

  6、综合上述评分,由局考核小组进行汇总评分。

  7、结果经局考核领导小组审定,报局党组讨论后,予以公布。

  六、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2014年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决定成立局考核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和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年终考核时,由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抽调具体的工作人员,具体开展考核工作。

  七、目的和要求

考核是检验一年来工作落实情况的重要手段,各科室和下属单位要严格按照局里统一部署,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保证效率,达到通过考核促进工作的目的,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各单位要认真对待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上报的情况要实事求是,如发现有虚报现象和弄虚作假行为,按虚报比例扣减得分,并在全局进行通报批评。

  八、奖惩措施

  1、结果通报。考核结果在考核工作结束后的10日内由局考核领导小组负责通报,考核得分不封顶。

  2、先进评比。对科室(单位)的考核排名分两组进行,即分为被列入县关键岗位绩效考核的7个重点科室(单位)和其他科室(单位)两组分别按考核得分进行排名,每组考核总分排前3名的确定为先进集体。

  3、被考核单位当年出现党风廉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安全生产方面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终评比局级先进集体的资格。

  九、考核结果应用

  1、各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与评优相结合。考核结果为先进集体的科室,其主要负责人为先进个人;被一票否决的不得评为先进集体;居最后1位的单位负责人不能参加先进评比,且得分在80分以下的给予降免职。

  2、信息宣传工作未完成考核任务,单位年度考核不能被评为先进集体。

  3、局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等次与县委县政府年度工作奖金挂钩,具体奖金发放按县政府考核规定及局对个人考核办法执行。

  4、重点科室在县考核中居后十名的不得评为先进集体。

  十、本考核办法由局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4年度考核项目及计分方法

  一、共性部分(50分)

  1、学习制度(4分)。自觉坚持每半月一次的学习夜制度,并与工作安排结合,效果好,局组织集中学习夜随机抽查全年不少于2次,发现未经请假缺席、迟到的,每人次扣0.5分;分组学习夜随机抽查全年不少于4次,发现未坚持学习夜制度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2、廉政建设(4分)。违反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有关规定或工作失职、失误受到党政纪轻处分的,每人次扣3分;受到通报批评的,每人次扣1.5分,扣完为止。违反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或工作失职,受到撤销党内外职务及以上处分或被司法部门采取刑事拘留及以上强制措施处理的,一票否决,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取消当年参评局先进集体资格。

  3、行风满意工程(3分)。违反行风满意工程、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被县级以上查出或曝光、通报的,每人次(含借用人员、编制外用工)扣3分;被局里查出或曝光、通报的,每人次(含借用人员、编制外用工)扣1.5分,扣完为止。

  4、制度执行(3分)。局随机抽查上下班制度执行情况,发现迟到或早退每人次扣1分。随机检查车辆使用情况和节假日车辆停放情况,发现未按规定停放每车次扣1分,扣完为止。

  5、依法行政(3分)。办理的行政事项无发生行政复议被撤销或行政诉讼败诉。每发生1例行政复议被撤销或行政诉讼败诉,扣3分。

  6、政务公开(3分)。做好相关的政务公开工作,涉及人、财、物、工程、规划等该公开未公开的,每次扣1.5分,扣完为止。

  7、建议、提案办理(3分)。认真做好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项建议、提案办理、落实工作,面商率、解决率、满意率均达标。按时办结率达到100%,如首次回复不满意,经协商再落实仍不满意的,每件扣1分,扣完为止。

  8、效能投诉、热线和信访工作(3分)。及时办理效能投诉、热线和群众来信来访。热线督办每次扣0.5分,未及时办理信访件的每件扣0.5分,未及时办理导致到台州市级上访的每件扣1分,到省级上访的每件扣2分,到中央上访的每件扣3分,集体访加倍扣分。同时做好维稳工作,因监管不力,失职渎职造成重大群体事件被上级通报批评的,一票否决。

  9、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3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违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受处罚的,一票否决,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取消当年度评比局先进集体资格。

  10、认真、按时办理局领导批办或交办事项(3分)。未在交办时间内办结的,每件扣1分,扣完为止。

  11、信息报道。(5分)

  按照《仙居县建设规划局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仙建规2014[76]号)的规定,完成考核任务,得5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并取消该单位当年评比先进集体资格;超过部分酌情加分,加分以2分为限。

  12、满意度测评。(13分)

  (1)所有科室、单位,分别由服务对象和局班子领导进行测评打分,计13分。①年度考核前由局人事科随机抽查20个服务对象发放测评表,进行工作满意度测评,按有效票加权平均计分。满意得3分,基本满意得2分,一般得1分,不满意不得分。②年度考核前由班子成员对各科室工作进行无记名打分,加权平均计分;满意得5分,基本满意得4分,一般得3分,不满意不得分。再由局党组集体对各科室进行打分,满意得5分,基本满意得4分,一般得3分,不满意不得分。

  13、加分项目

  (1)受到局通报表扬的,每次加1分;受到县级表彰的,每项加2分;受到市级表彰的,每项加3分;受到省级表彰的,每项加5分;受到国家级表彰的,每项加8分(同一内容按最高级计)。

  (2)先进集体分等次的,一等奖得该奖级满分,二等奖得该奖级50%计分,三等奖得该奖级20%计分。对属于2个单位共同享有的先进集体,如有明确牵头单位,该单位按该奖级70%计分,非牵头单位按该奖级30%计分;对属于多个单位同时享有的先进集体,如有明确牵头单位,该单位按该奖级50%计分,另50%由其他参与单位均分。同一内容按最高奖计分一次。

  (3)课题调研。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能和行业现状,在年初确定1个以上调研课题,并在县级以上相关刊物发表,加2分。

  (4)加分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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