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执行‘三改一拆’工作纪律,带头拆除违法建筑。”这是温岭市《关于进一步严明党员干部在全市“三改一拆”专项行动中纪律的通知》中的内容。最近,温岭市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8起违反“三改一拆”行动纪律的案件,其中党纪处分5人,另有5人被立案调查。
当前,温岭全市上下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三改一拆”工作,与此同时,反映违法建筑尤其是党员干部违法建筑的投诉举报仍然很多。这些党员干部的违纪行为如同一块块“拦路石”,既阻碍了“三改一拆”工作的顺利开展,又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在被查处的违纪案件中,部分村两委班子成员和农村党员涉及“三改一拆”的违纪问题尤为突出。经查,2000年至2003年间,新河镇中厢村党支部书记林玲兵未经审批,擅自在新河镇中厢村建设厂房,非法占用农保地620平方米,后又续建500多平方米。2015年7月13日,新河镇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督促其自行拆除违法建筑。
此外,城南镇三宅村党支部书记钱桂香、横峰街道下洋林村党支部委员林文辉、城西街道台州华宝珍珠首饰有限公司党员季宗根、滨海镇定海村党员蔡海君等,因涉及非法占用土地搭建违法建筑被党纪处分。其中钱桂香还被责令辞去温岭市党代表职务。
在“三改一拆”中,坚持一把尺子一个标准,对机关干部顶风违建、阻扰妨碍拆违工作的,一经发现坚决查处,着力营造强势拆违的浓厚氛围。
如政协松门镇工作联络处副主任潘夏芬在“三改一拆”中顶风新建,经多次劝告,仍未在限期内拆除违法建筑。2015年7月8日,温岭市纪委决定对其党纪立案调查。温岭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免去其政协松门镇工作联络处副主任职务。
箬横镇机关干部莫冬法未经审批,擅自搭建简易房,在镇村干部通知拆除后,未在限期内自行拆除,且在政府组织拆除其违法建筑中,辱骂拆违工作人员,妨碍拆违工作正常开展。2015年7月13日,温岭市纪委决定对莫冬法党纪立案调查。
此外,该市纪委还对在“三改一拆”工作中,因巡查工作不认真、组织拆违不力等行为的3名机关干部进行问责。
温岭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顶风违建、拒不执行拆违决定,逾期未拆除违建,妨碍阻挠依法执行“三改一拆”公务,履行防控和巡查职责不到位导致新发生违建,工作不实不细和消极应付、不执行温岭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或整治不力,不作为乱作为影响“三改一拆”工作推进的党员干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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