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打工仔,为获取不义之财,专门做了一条放铜件的内裤,将老板让自己加工的铜件放在内裤口袋里偷走,最终还是被神勇的老板制服并报了警。11月4日,因涉嫌盗窃罪的打工仔姜某被椒江警方关进了牢房。
姜某是贵州省平坝县人,今年22岁。2013年,姜某因涉嫌非法拘禁他人罪被平坝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2015年6月,已经出狱的姜某从老家来到椒江三甲,在一家机械厂找了一份加工铜件的工作。
为搞点外快补贴家用,姜某便动起了歪脑筋。今年10月初,脑瓜“聪明”的姜某专门做了一条可以装铜件的内裤,穿在身上去上班。
之后,姜某每次到车间加工铜件,就利用自己所处的位置是监控死角这一有利条件,并趁无人注意时,将铜件放进特制内裤口袋里,在下班时间将铜件带出厂外,卖到废品收购站。一个月时间,作案9次,窃得价值2500余元铜件。直到11月2日上午,当姜某又故伎重演时,终于罪行败露,被机械厂老板潘某人赃俱获,潘老板从其穿在身上的特制内裤口袋里搜出了12斤铜件。
为人正直的潘老板将姜某带到办公室,准备打电话报警。姜某见老板要报警,想自己犯有前科,如果这次被抓进去了,肯定又要在牢里蹲一段时间,那老婆孩子就没人管了。于是,他就将潘老板放在办公桌上的一把刀片拿在手上,在自己的手腕上划了一下,血顿时流了出来。他对潘老板说:“你若报警,我就在你面前割腕自杀。”
还没等他说完,老板一个箭步冲到姜某面前,在奋力夺下姜某拿在手中的刀片,并将他制服后,就向三甲派出所报了警。
椒江区公安分局三甲派出所在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潘老板的办公室。民警们先用警车把姜某送到三甲卫生院,待医生对姜某划伤的手腕进行包扎,在确定姜某生命并无大碍后,民警就将姜某带回派出所。经审查,姜某交代了利用特制内裤从今年10月份开始,共作案9次,窃得价值2500余元铜件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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