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据群众举报,我市警方和市场监管部门联合破获系列生产销售伪劣食用油大案。生产者用色素、香精勾兑成食用油,芝麻油并无芝麻成分(《台州日报》12月3日三版)。笔者认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走“群众路线”,动员社会力量,让不安全的食品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最大限度地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食品安全是关乎百姓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大事,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必须“零容忍”。我市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分布广,且流动摊贩数量众多,安全隐患突出,但监管队伍远远不够用。怎么办?公安机关里流行一句话:警力有限,民力无穷。同样,食品安全监管最根本的是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比如聘请食品安全群众监督员,将监管工作延伸到食品加工、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形成工作合力,实现社会共治,才能筑起食品领域的“安全墙”。
在群防群治中,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作为管理主体,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的同时,还要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的知识与政策,提高食品安全意识、伪劣食品鉴别能力,营造人人关注、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努力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保障“舌尖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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