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规定,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土地出让,各级领导干部不得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向有关单位或人员以指定、授意、暗示、打招呼、批条子等方式对具体地块出让提出要求;不得以会议纪要、抄告单、招商协议、投资协议等方式事先确定、约定或承诺优惠地价,量身订制竞买人条件、土地使用条件,违规确定土地出让起拍(始)价、底价;不得干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过程和出让结果,违规批准调整土地用途或其他规划条件、土地使用条件,违规处理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及土地出让合同纠纷等。
浙江省政府指出,土地出让行为被认定违法违规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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