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我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了解到,我市即将开展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工作。据了解,建筑行业“营改增”将对建筑行业产生重大影响,包括企业的税负、工程概预算、工程计价、招投标、企业财务、会计核算等方面都将随着税制改革进行一系列的调整。
据市建设局工作人员介绍,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下发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为适应建筑业营改增的需要,建设部组织开展了建筑业营改增对工程造价及计价依据影响的专题研究,并请部分省市进行了测试,形成了工程造价构成各项费用调整和税金计算方法。
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建筑业年产值近16万亿元,从业人员达到4500万,建筑业营改增涉及人数众多,利益调整复杂,因此营改增方案设计十分慎重。
据了解,按照前期研究和测试的成果,工程造价可按以下公式计算: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11%)。其中,11%为建筑业拟征增值税税率,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相应计价依据按上述方法调整。据悉,该方法于2016年4月底前完成计价依据的调整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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