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花钱买的啤酒存放在KTV里,没跟我说一声,竟然被他们统统给处理掉了!”这些天,温岭的郭先生一肚子郁闷,“消费者寄存的啤酒处理前难道不应该提前告知吗?”
原来,郭先生是温岭市区一家KTV的会员,他经常和朋友来到这里唱歌。去年的一次聚会,郭先生一口气点了6箱啤酒,聚会结束后,还剩余34罐,郭先生算了算,大概还值两三百元,扔了可惜,但打包又觉得没面子。正好服务员跟他说,可以办理存酒卡,下次消费时使用。郭先生觉得这个主意不错,当场便去办理了存酒手续。
之后,郭先生去了外地做生意。时隔一年,今年3月中旬,郭先生想起还有34罐啤酒存在那家KTV,就打算跟朋友再次约起去那里消费。
正当郭先生到达KTV后准备唱起来喝起来时,服务员告诉他说,他存的啤酒领不了。“我不是还办了存酒卡吗?怎么领不了?”郭先生一脸纳闷。
“存酒期限只有30天,期限一过,店内便将寄存的34瓶啤酒处理了。”服务员解释道。对于这样的解释,郭先生不答应,他认为酒是自己花钱买的,存酒卡是KTV推荐办的,不应该存在有效期,而且之前KTV也未告知此事,应该退还他的34瓶啤酒。
对此,KTV的工作人员表示,存酒卡期限1个月,快到期时会打电话通知可免费再续存1个月,这样最多免费2个月。“业内行规如此,我们也没办法。”工作人员称。双方各执一词,郭先生只好打电话向12315投诉。
接到投诉后,温岭城东市场监管所的工作人员了解后指出,既然消费者已付费购买酒水,物权属于消费者,商家擅自规定存酒卡“过期作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所谓的行规也并没有明确的统一规范。存酒卡超期后商家可适当收取寄存费,但也应提前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并征得消费者同意方可。最后,经调解,KTV同意郭先生的存酒卡可继续使用。
--------------------------------------------------------
|台州新闻|台州论坛|台州商家宝|台州企业网站|台州装修| 责任编辑:
杨能勇Copyright © 台州视窗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4038619号
免责声明:本站只提供交流平台,所有信息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害到您的合法权益,请您积极向我们投诉。
Powered by TZ106.COM 本站禁止色情、政治、反动等国家法律不允许的内容,注意自我保护,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