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中随意变道、加塞是司机最厌恶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还极可能引发事故,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变更车道危害更大。
6月18日中午,一辆本田轿车行驶到沈海高速台州南出口路段时突然变道,后方行驶的一辆大客车避让不及撞上,造成本田轿车车损严重,所幸人员没有大碍。
轿车半个车身被撞毁
6月18日11时35分,在沈海高速台州南出口刚好过分叉口处,一辆从温岭开往长沙的大客车停在硬路肩和慢车道之间,车辆左前角有明显的碰撞痕迹。在其后方的快车道上,一辆本田轿车的车头横在车道上,尾部的半个车身已经被撞毁,后挡风玻璃、保险杆等物品散落在路面上。
因本田轿车司机施小姐受到惊吓,坐在副座的丈夫陶某描述了事发经过。他们驾车去黄岩,看到前方的出口分流岛,感觉要开过头就赶紧减速,结果被后车追尾了。大客车司机金某却说,本田轿车在其前面从左往右变道,且速度很慢,自己来不及避让才撞上去。
大客车上装载的行车记录仪,记录下了完整的事发经过:本田轿车原本在快车道行驶,大客车在慢车道行驶。行经分岔口,本田车离大客车只有两根白线(约30米)时开始往慢车道变道,速度很慢,当大半个车身变更到慢车道时,大客车来不及避让撞上。而大客车当时的行驶速度为90km/h,没有超速,属正常行驶。
事后,高速交警认定本田轿车司机施某因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三类违法变道行为最常见
上了高速公路,“变道”是最基本、最频繁的操作行为。而在其他一般公路上的习惯性操作,如换挡、制动、方向等操作却大为减少。超车时,两车间的距离变小,稍有不当就容易发生追尾甚至多车相撞事故。
不仅是高速公路,在城市和高架道路中,机动车随意地违法变道穿插、加塞的行为,也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和道路拥堵。
交警列举了三类最常见的违法变道行为:一是在画有实线的车道之间随意变道,在距离路口50米处的实线车道之间随意变道;二是车辆为了不排队,从排队等候的车道旁边车道超车,然后强行加塞并入原来排队车道,这种行为不论变入实线还是虚线的车道,都属于违法变道(加塞);三是在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过程中,在没有提醒并确保安全车距的情况下突然变道发生事故的,也属于违法变道行为。
及时示意,提前观察
其实,每个司机在驾校学车时,就已经知道安全变道的操作要领:一灯,二镜,三方向。
“一灯”,是指变道前必须打转向灯。交警表示,这个首要动作却经常被司机有意无意地忽略掉。在因变道而引发的交通事故中,变道车辆没有打转向灯就突然变道是最主要的祸因。记住一点:只要车辆的行驶轨迹发生变化,就要打转向灯示意。
“二镜”,是指观察后视镜,判断周边路况是否适合变道。当然,除了观察后视镜之外,还要快速观察车辆两侧盲区是否有其他车辆接近。在确保周围情况安全后,就可以准备变道了。
“三方向”,是指转动方向盘改变车辆的行驶轨迹,进行变道。变道时犹犹豫豫是很多新手的通病,这样做只会影响自己和他人的行车节奏,反而更危险。因此,在确保安全后,我们变道时就要果断迅速,变道过程中的车速不应降低,而是要保持匀速或稍稍加速。
交警提醒广大司机,变道的前提是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变道行为不能造成其他车辆减速避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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