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黄金周,出境游又掀起一个小高潮。台州海关工作人员提醒游客:进出境时勿忘海关相关政策,以免误踏通关“雷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台州海关关员解释,自用是指旅客或者收件人本人自己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者出租;合理数量是指海关根据旅客或收件人的情况、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核定的参考数量。由于化妆品和其他奢侈品境内外差价明显,游客往往购买较多数量自用或馈赠亲朋好友。但海关提醒,境外购物携带回国的物品总价应控制在8000元人民币以内(境外购物不超过5000元,口岸进境免税店购物与境外购物总额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将要照章征税。
针对以往出境游客在报关时出现的普遍性问题,记者从台州海关了解到,出入境携带现金要符合规定数量。很多出境游客都会携带现钞,以方便在境外的消费。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入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应向海关书面申报。出境人员携带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币现钞,无须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携带外币现钞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应向外汇指定银行申领《携带证》,海关凭《携带证》验放。
此外,有关法律还规定,携带、托运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出入国境的,必须到国家濒危办或其驻各地办事处办理进出口证明书,海关凭该证明书查验放行,通关手续较为复杂。因此,尤其是到非洲的游客要留意,类似象牙、乌木、犀牛角、鳄鱼皮等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即使在当地合法购买,也不可随便带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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