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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性侵13岁少女 半年后方被告发

2016-12-03 14:59    来源:中国台州网维权频道    作者:台州信息港--采编    阅读:90次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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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去世后,13岁女孩小红(化名)被继父性侵,长达半年之久。去年9月,小红的姨母报案,继父伪善的面具才被撕下。近日,小红的家属向法院提出监护人撤销之诉。

近年来,性侵未成年人案一直处于高发态势。今年,玉环县人民检察院已受理11起,绝大多数是“熟人”伸黑手。

母亲亡故,13岁少女遭继父性侵

小红出身单亲家庭,与母亲相依为命。早几年,母亲再嫁,刘某某成了小红的继父,一家人在玉环租房度日。

2015年3月,小红的母亲去世了。沉浸在丧母之痛中,13岁的小红没有察觉到,继父正露出邪恶的嘴脸。一周后,继父刘某某悄悄潜入小红的房间,行了不轨之事。事后,小红不敢对外声张,刘某某认定她软弱可欺。其后半年多,刘某某多次进入小红房间,实施性侵行为。

2015年9月,小红向姨母哭诉,刘某某性侵案才被告发。

近日,玉环县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提起公诉,督促被害人的近亲属向玉环法院提起刘某某监护权撤销之诉,并与玉环县司法局协商为被害人亲属提供法律援助。

据了解,这是最高检、最高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颁发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实施后,玉环县首例监护人撤销之诉案件。

玉环今年受理11起 多数是“熟人”伸黑手

近几年,性侵未成年人案一直处于高发态势。开年至今,玉环县人民检察院未检科已受理11起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性侵未成年人案,绝大多数发生在熟人之间,师生、亲属、监护人、同龄人等是高发群体。”玉环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梁美富介绍。去年10月份以来,玉环检察院已经受理审查起诉3起继父强奸继女的案件,其中,两起便是继父在孩子母亲离家或亡故后,对孤立无援的孩童实施性侵犯。

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为何斩不断?

一方面,出于“家丑不可外扬”的顾虑,很多被害人及其家属往往选择帮助隐匿罪犯。在今年办理的张某某强奸继女案中,被害人的母亲忍气吞声,甚至原谅了张某某。事发后,母女俩发生争执,受害人独自前往外地打工。

另一方面,性保护知识缺乏、求救无门或滞后,也助长了性侵者的气焰。在小红被性侵的半年中,学校老师已知情,却迟迟未报案。“在有些人看来,这是家务事,应该由其亲属代为处理。但是,法律并不这样看,司法机关鼓励公民举报罪犯。”梁美富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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