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某、李某真是一对奇葩的母子。
今年4月20日,郭某、李某因犯盗窃罪,分别被临海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然而5月8日,缓刑期刚过18天,这对盗窃“母子党”又手痒了。近日,临海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并当庭宣判:撤销(2016)浙1082刑初380号刑事判决对两被告人的缓刑适用部分;分别判处郭某、李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与前罪所判处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合并,决定执行拘役七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出生于1997年的李某,小学读完后辍学在家,有时帮家里做点小工。小伙子人长得不错,却有顺手牵羊的习惯。2015年10月,李某和他的母亲郭某去临海小芝镇买手机,回家途中看见乌岩村老年协会旁边堆放着一些藤椅,儿子看着蛮喜欢,和母亲商量后,就把11把藤椅“顺”回了家。
过了一两个月,母子俩又商量去哪里“顺”点东西。2015年12月,他们驾驶电动三轮车来到小芝镇前王村山上,将橘农摘好放在路边的5筐橘子“顺”回了家。12月中旬,母子俩两次开着电动三轮车,将别人晒在门口的180多公斤豆面拿走。这次,他们没那么幸运,虽然偷来的都是农副产品,但累积起来,“顺”来的东西价值也达到了3000多元。
法院判母子俩缓刑,原以为他们会吸取教训,可判决后18天,他们又经不住诱惑。
今年5月8日,母子俩吃完晚饭在家做彩灯,郭某的一个亲戚过来串门,说彩灯电线里面的铜丝值钱,晚上去做彩灯的隔壁村偷点电线赚些零花钱。郭某母子就心动了。当晚11点后,三人骑着电动三轮车来到一户人家,看到门口放着许多彩灯电线。母子俩就搬了四大袋共40卷彩灯电线。在装车期间被人发现,他们载着已经放在车上的15卷电线跑了。
尽管盗取彩灯的行为被人发现,差点被抓,但母子俩并未就此作罢。第二天晚上,两人再次和亲戚开着电动三轮车前往东塍镇盗取彩灯电线,这次共盗取了40卷电线。经鉴定,两次所盗电线总价值为6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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