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时代,法院也在与时俱进,运用创新思维为群众排忧解难。日前,椒江法院民二庭借助手机微信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该案当事人相隔千里,原告系椒江本地企业,被告是远在贵阳的经营户,双方因为货款问题诉至法院。开庭前,被告向经办法官表示贵阳到椒江路途遥远,往返不便,希望法院能够主持调解。
为促成当事人庭前达成调解,避免不必要的开支,经办法官通过微信将被告证据转发给原告,经原、被告核实,确认货款为5.4万元。但因被告希望分期付款,原告又不愿意撤诉,案件一时陷入僵局。经办人了解到原告不愿撤诉的原因是担心撤诉后被告不付款,于是经办法官为原、被告建立了一个微信群,让双方当事人在群里协商具体方案,并将方案固定。
调解当晚,被告即手机转账汇给原告3万元,原告次日到法院申请撤诉。双方均表示通过该方法调解省时省力。
微信调解开创了线上调解新模式,与传统的线下调解相比,该方式跨越了时间和空间的障碍,便于当事人联系法官以及双方当事人相互联系。通过微信沟通,当事人避免了舟车劳顿,节省了打官司的成本,文字沟通的方式也利于双方平复情绪,冷静协商。同时,法官及当事人的发言都有记录可查,令调解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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