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人社办发〔2015〕6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博士后工作试点单位: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社部、全国博管委关于开展2015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申报工作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一、各县(市、区)重点做好已有进站博士后且工作成效明显的省级设站单位和台州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单位及台州化学原料药产业园区(临海区块) 的申报工作。
二、为了提高申报质量,请申报单位于2015年3月15日前将《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报批表》电子版发至abao1234@sina.com,经我局初审后再登录中国博士后(www.chinapostdoctor.org.cn)首页,进入“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专项入口,按照“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网上申报须知”的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三、纸质申报材料(《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报批表》不要装饰,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需盖章)和佐证材料(请勿超过20页)一式两份,于2015年4月10日前上报台州市人力社保局。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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