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人社办发〔2015〕4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钱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择优资助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15〕6号),现就做好 2015年度省“钱江人才计划”择优资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钱江人才计划”主要择优资助近期回国来浙工作和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及团队。
(一)社会科学(C类):主要资助社会科学(包括文化、艺术、新闻、经济、法律、体育等)领域留学回国人员及团队的工作启动、来浙讲学(教学)或进行咨询服务和自主创业等;
(二)特殊急需人才(D类):主要资助我省急需引进的具有特殊专长,或从事科技创业创新的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启动。
二、申请条件
申请资助人员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海外学习工作经历,2012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浙工作或创业;
(二)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申请项目的执行年限必须在申请者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有效期内。
已入选国家、省“千人计划”的,或已获过“钱江人才计划”资助的,不予重复资助。
三、资助重点及标准
重点资助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装备、先进交通运输设备、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现代服务业等我省重点主导产业引进人才;省级留学人员创业园、产业技术创新综合试点和产业集聚区引进人才;回国来浙江从事博士后研究的海外博士。
C类项目每个资助3万元,D类项目每个资助5万元。
四、工作程序
(一)申请者填写《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将申报内容进行全信息公示后上报;
(二)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汇总后,于3月20日前报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abao1234@sina.com ;
(三)经省人力社保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项目资助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核拨资助经费;
(四)获资助的项目申请人签订项目实施合同书,并按时提交项目中期考核材料和结题验收报告。
五、申报材料
(一)综合报告(注明联系部门、人员和电话)1份;
(二)《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申报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1份;
(三)《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项目可行性报告、经费概算(编写提纲见附件3)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附件清单见附件4)各1份,一同装订成册;
附件请在台州人才网http://www.tzrc.com “职称评审”中“专家管理”栏目下载
联系人:李献宝 电 话:88511402
地 址:台州市政府大楼14楼
附件:1.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
2.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申请表
3.项目可行性报告及经费概算编写提纲
4.项目申报附件材料清单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5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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