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有关单位、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9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8号)和《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职技鉴〔2014〕1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2014年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申报
(一)考生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台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各大职业院校、培训机构报名点报名,报名时填写《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申请表》,参加技师、高级技师全省统考的考生填写《浙江省技师、高级技师统考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
各位考生应确认各报名点正确输入考生信息(务必将考生的手机号码填入 “备注”栏中),确保准确无误。
(二)各职业院校、培训机构报名点按职业、等级填写《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报名人数汇总表》、《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补考人员单科合格成绩汇总表》及报名资格审核所需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上报台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三)统考各职业各等级报考资格要求请在“浙江省职业资格工作网”(http://zj.osta.org.cn/htm/8392/8699/index3.html)“全国统考”--“统考职业”中查询。考生在现场报名时应带齐以下报名材料: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3、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3张(白底或者黑白照片);3、《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申请表》;4、报考职业等级所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
统考报名资格审核截止日期2014年3月27 日。
(四)统考职业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逾期需作首考生申报鉴定。
(五)理论、技能成绩均合格但英语科目未通过的涉外秘书考生,可在成绩有效期(合格成绩保留一年)内提出核发普通秘书资格证书申请。具体流程为:机构(包括省属单位)在3天内汇总并报同级鉴定中心;市级鉴定中心在10天内完成审核后交至省鉴定中心终审并办理相应等级的秘书职业资格证书。
二、鉴定方式
(一)各职业等级鉴定方式详见《全国统一鉴定考核方案》(附件1)和《全省统一鉴定考核方案》(附件2)。
秘书(含涉外秘书)5-3级采用智能化考试平台进行考试。
(二)全国统考职业及省统考职业根据考核方案组织综合评审。从2014年开始,心理咨询师二级、职业指导师二、一级、公共营养师二级、企业培训师一级、营销师二、一级、企业信息管理师二级、电子商务师二级、网络编辑员二级、项目管理师一级综合评审由原论文撰写改为专题答辩。其余全省统考职业综合评审采用业绩评审方案。
三、其他事项
(一)统考收费按浙价费(2002)229号及台计收费(2004)415号文件相关标准。报考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下等级的考生缴费215元(理论考试费35元、实际操作考试费180元);报考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的考生缴费475元(理论考试费35元、实际操作考试费180元、中级职务评审费180元、中级职务评审推荐费80元);报考国家职业资格一级的考生缴费645元(理论考试费35元、实际操作考试费180元、高级职务评审费280元、高级职务评审推荐费150元)。
(二)统考职业配套教材、考试指南等详见附件3。
(三)统考考生报名所需表格到“浙江省职业资格工作网”(http://zj.osta.org.cn/htm/8721/178546.html)“资料下载”-“常用资料“-”2013全国统考、技师统考表格(最新)“下载。
(四)联系方式
台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林祥春 0576-88556001
台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办公室主任:王梦林 0576-88556828
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考试工作联系人:蒋婷婷 0576-88556098
叶俊杰 0576-88556828
台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14年3月19日
附:
1. 2014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核方案
2. 2014年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考核方案
3. 2014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考试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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