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消防支队统计,截至今年6月,全市共有居住出租房总户数16.3万多户,排查出存在火灾隐患的居住出租房8.4万户,目前已整改5.9万户,行政拘留房东20人。
“虽然目前的火灾事故较前几年有所好转,但居住出租房的隐患还是存在的。”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副处长朱瓒表示。
房东和租户的消防意识都比较淡薄
上周,朱瓒为记者详细分析了目前全市居住出租房存在的消防问题,“就全市而言,居住出租房量大面广,且多为通天房或老旧民房,存在先天性消防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具体的问题包括,出租方与承租方之间就消防安全管理有关情况,没有任何的口头或书面约定,导致租户们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加了管理难度。
承租方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和逃生自救意识差,火灾发生后,针对初期的火灾不会采用有效的扑救方法;逃生时,又不会采用科学合理的逃生方法,导致亡人火灾发生。
出租房屋本身耐火等级低,先天条件不足。造成蔓延和损失较大的火灾建筑本身大多数为木结构,且为通天楼梯,一旦发生火灾,出现“烟囱”效应,导致人员无法逃生。
此外,一些出租房长期处于“无效管理”状态,由于出租房屋性质的问题,相关执法部门只能口头督促,而无法以处罚等手段有效管理,进而出现了“年年管理、年年亡人”的被动局面。
开展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为规范和加强全市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从2014年10月至2015年10月期间,市消防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按照火灾隐患严重程度,对全市居住出租房实施四色分级预警管理,并结合流动人口管理,加大违法违章行为打击力度。
对10人以上的居住出租房,依照公共场所进行管理,房东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在隐患集中区域选取一批出租房,按照《台州市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标准》进行消防安全技术改造,建设完成整改示范点。
对检查发现违法建筑的居住出租房,一律禁止出租。对违法建筑居住出租房发生亡人火灾的,以涉嫌责任事故罪追究房东刑事责任。
比如玉环,自今年发生“1·14”解放塘社区新民小区火灾事故后,已拆除违法搭建的居住出租房面积达14.4万平方米,查封1601户,转移1.1万人。
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各县(市、区)已设置了专门机构,推行市、县两级消安委实体化运行,配备专职副主任和工作人员,健全消防工作督办等制度。
全市建成129个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站、119个派出所消防工作办公室,配备1.9万余名网格员,落实居住出租房等常态监管。
作为基层消防巡查队伍建设试点的温岭,正按照“重点镇(街道)不少于10人、其他镇(街道)3至5人”标准,在16个镇(街道)全部建立消防安全巡查中队,配备巡查队员161名,确保消防工作点上“有人干”。
对于“一老一少”场所,即敬老院等养老机构和幼儿园等教学机构,全市消防部门也于5月至9月期间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共排查各类养老服务机构280余家,幼托教学机构910余家,相关部门对于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正进行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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