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男子刘某从18岁开始,因盗窃先后五次被玉环法院和温岭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到十个月不等。出狱之后仅仅过了三个月,刘某再次作案,而且这次还用上了“高科技”。近日,玉环县人民法院判决刘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5年5月24日刑满释放后,刘某一直游手好闲没工作。没钱花了,刘某很自然地拾起了“老本行”。2015年8月26日凌晨4时许,刘某在和朋友吃完夜宵后,来到了玉环县玉城街道某酒吧门口。在去吃夜宵的路上,刘某就盯上了停放在这里的一辆马自达牌小轿车。他不砸窗不撬锁,只是在车旁站了一会儿,就轻轻松松地打开了车门。原来,刘某在网上花1200元买了一个专门针对马自达轿车的解码器。刘某盗走这辆车内的某品牌手包(价值人民币2675元)以及包内的现金人民币8100元、欠条5张、外币18张、老版人民币8张。
2015年8月27日16时许,刘某在某快餐店门口被抓获。案发后,被窃物品已被追回并发还被害人,刘某的家属赔偿被害人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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