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晋江被举报“索贿3000万”公安局长拟予提拔
【《财经》记者尹岳/文】
9月23日,福建晋江市公安局一楼大厅内贴出一张任前公示公告,公告称拟提拔晋江市公安局局长陈文荣担任正处级职务。
落款为泉州市委组织部的《关于陈文荣同志任前公示的公告》称:陈文荣,男,汉族,永春县人,1971年7月出生,1992年参加工作,党校大专学历,现任副处级的晋江市公安局长,兼任泉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拟提拔担任正处级职务”。
公告详述了陈文荣自1989年起的履历,并公布公示电话。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在此期间,欢迎以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泉州市委组织部反应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据了解,陈文荣有“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曾获得第五届“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特别奖。
不过,这位“人民警察”曾被举报索贿3000万元以及居住豪华别墅,引起舆论广泛关注。
《财经》记者拨打公示电话,接线工作人员证实了公告内容。对于陈文荣曾被举报一事,该工作人员表示会记录下来进行调查,但对方也表示“不是有举报就不能提拔。”
所谓举报事宜发生于2013年。据福建省晋江市民陈进宾介绍,是年1月25日,陈进宾、陈进昌等9人以买卖承兑汇票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晋江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累计羁押97天。在此期间公安局局长陈文荣多次通过办案民警向他索要3000万元,并称打款后可以协调把案件消化掉,但被拒绝。此后,晋江市检察院对当事人非法经营罪和骗贷罪做出不起诉决定。
因为银行账号因涉案伪造公文罪、配合税务检查、涉案伪造增值税发票罪、涉案骗取承兑汇票一直被冻结,陈进宾等人于2015年初向泉州市纪委实名举报陈文荣索要3000万元的事情,并同时举报陈文荣居住价值700万元的豪华别墅。
2月23日,晋江公安就陈文荣被举报一事进行了通报,称陈进宾提及的“索贿3000万”系“捏造事实”和“恶意诬陷”,实际情况是“陈进昌等人多次欲行贿被拒绝”。通报还称,陈文荣所居住房屋是2010年购置的低层联排住宅,已按规定向组织报备,“绝非超豪华别墅”。
然而,事情又发生了变化。6月19日,陈进宾接到泉州纪委的调查通报,称陈文荣索要3000万元属实,但系要求打入晋江市公安局账号,是为没收非法所得,未构成索贿。关于陈文荣居住山庄别墅也属实,此外泉州纪委还查到陈文荣在泉州和厦门另有两套商品房,首付款分别是40多万元和100多万元。不过,陈进宾说,纪委工作人员称“这三套房产均属交易获得”,“暂时未发现腐败问题”。
9月25日,《财经》记者致电泉州市纪委负责此案的官员,该官员称无法核实记者身份而拒绝透露调查情况。
陈进宾代理人、北京良才律师事务所朱孝顶律师表示,按刑法规定,如果陈文荣及具体承办警官确实存在向委托人索取3000万并要求汇入单位账户的事实,可能构成“单位受贿罪”。至于是否索贿成功不影响犯罪构成,仅影响量刑。
朱孝顶说,不清楚纪委是否让陈文荣说明财产来源,如果不能说明或者未让其说明,仅因为“三套房产均属交易取得”很难得出“不构成腐败问题”的结论。
陈进宾和朱孝顶已于9月25日向泉州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当面提出陈文荣不应当被提拔。接待人员表示,任前公示就是请大家提出意见,对他们的举报,组织部门会认真研究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