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里公益助学团是以建设传播爱心的公益型组织、平等互助的学习型组织、踏实积极的实干型组织、促进和谐的桥梁型组织为组织建设目标,我们的宗旨是: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奉献爱心,服务社会”,依靠社会力量,汇集各种资源以多种形式帮助少数民族贫困学生解决实际困难。我们的核心价值观是:爱心、坚持、行动、诚信。为进一步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健全助学团志愿者服务体系,推动志愿者服务活动更加有序地开展,经研究特制定助学团志愿者管理细则如下:
一、申请成为注册志愿者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具有“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品行良好,社会责任感强,自愿从事社会义务工作。
(二)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都可以申请加入并成为注册志愿者,8周岁以上未满 18周岁可在监护人陪同下参加助学团组织的活动,成为预备志愿者。
(三)具备参加志愿服务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身体素质。
(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志愿者组织的相关规定,承认助学团章程,遵守助学团各项管理制度。
二、志愿者加入办法:
(一)申请人持有效证件到助学团,认真填写《助学团志愿者登记表》。
(二)助学团按照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志愿者建立志愿者档案。
(三)申请人自填写《志愿者登记表》后直接成为预备志愿者,助学团予以备案,在参加2次以上助学团活动且志愿服务过程中表现积极无影响志愿者形象者转为注册志愿者,向助学团提供1寸彩色免冠照片后领取志愿者服务证、胸章,在以后活动中佩戴,并妥善保管。
(四)此办法发布前曾多次参加助学团志愿活动的志愿者可持有效证件和爱心活动记录卡,填写《志愿者登记表》后直接成为注册志愿者,助学团予以建档并计算相应志愿服务时间。
三、志愿者服务证及服务记录等相关管理。
(一)志愿者服务证,一人一编号,编号为永久性号码,背面为志愿服务记录,记录以刻有助学团LOGO的小章为准。此证两年一换,每次活动需正式配戴。请志愿者务必妥善保管。
(二)助学团建立志愿者服务档案,记录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的次数,以便年终评先荐优之用,并将完善助学团网站,开辟志愿服务专用区块,以便志愿者随时可以上网查询相关志愿服务记录。
(三)服务记录在志愿者服务证以登记次数为准,助学团负责记录服务时间。志愿服务时间为志愿者实际提供志愿服务的时间,以小时为计量单位,不包括往返交通时间。志愿服务时间年累计达100小时,可评定为“一星级志愿者”;达200小时可评定为“二星级志愿者”;达300小时,可评定为“三星级志愿者”;达150小时,可评定为“四星级志愿者”;达400小时,可评定为“五星级志愿者”,原则上每年12月评定一次。经申请评定为星级志愿者后,授予星级志愿者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特定胸章。
四、志愿者享有以下权利:
(一)注册志愿者有优先参加助学团组织的各类公益活动及日常助学、支教志愿服务、参与各种志愿者服务通用培训及增加志愿者服务技能知识面的培训和讲座。
(二)有权对助学团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和出入组织自由的权利;
(三)有推荐加入志愿者的权利。
五、志愿者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志愿者每个人都既是参与者又是组织者,要增强主人翁意识,积极主动地参与团队管理、策划和组织工作;都有义务广泛宣传志愿者精神,宣传我们的团队,发展我们的团队;并在平时的生活和工作中,体现志愿精神,树立志愿者的良好形象。
(二)、 集体活动时,实行登记签到制度,按时、按地点集中,佩带标志,统一行动,听从活动负责人的组织、安排,注意自身形象,维护助学团形象。
(三)、要尊重服务对象,严禁对服务对象态度恶劣,言语不文明,甚至索要报酬等,不得与服务对象发生纠纷。未经助学团同意,任何个人不得传播服务对象的图文资料。助学团使用受访、受助者肖像时,需经其同意。在活动中要注意自身及帮护对象的人身全。
(四)、严禁借用“春天里公益助学团”名义,进行盈利活动的行为;严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助学团章程的行为;严禁有损志愿者声誉和形象的行为;严禁佩带志愿者标志做与志愿服务无关的事情;严禁在论坛、QQ群或志愿服务活动中做出有损助学团的言行。否则,团队管理人员可视其情节轻重,对其处以批评、警告、开除的处罚,情节严重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 春天里公益助学团为非盈利性公益组织,参加者须对自己的安全负责。活动中如发生意外事故,组织者有义务组织救援,但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特此声明。
七、 本细则解释权归春天里公益助学团理事会所有,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未提出异议,视为认可。
春天里公益助学团
二O一五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