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开始,浙江开展了“全省百日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环境执法“史上最严”。
6·5世界环境日前夕,浙江省环保厅现向公众通报第五批环境违法典型案件。据了解,4月25日至5月15日期间,全省环保部门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055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97件,同比分别增长了78%和52%。同时,记者了解到,本次行动专设举报电话:0571-28869151。
(《铁腕执法护航碧水蓝天浙江致力于打造环境监管最严省份 》)
本期重点曝光问题:
——杭州富阳区杭州富宇杰纸业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废气处理设施逃避监管排放大气污染物
2016年1月19日,杭州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杭州富宇杰纸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钱小莲)现场检查时发现,企业燃煤锅炉配套的除尘器空压机停止运行,除尘布袋破损,致使废气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烟囱口有黑烟冒出。杭州市环保局依法作出罚款10.5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人。
——舟山豪舟混凝土预拌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
2016年2月2日,定海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舟山豪舟混凝土预拌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海芬)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泥沙清洗废水未经沉淀池有效处理直排入海。外排废水经采样监测悬浮物严重超标。定海区环保局依法对企业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5.2万元的行政处罚。
——金华武义县浙江千锦工贸有限公司非法转移危险废物
2016年2月5日,永康市环保局巡查时发现永康市田某将5.735吨废油漆渣及油漆桶等危险废物倾倒到永康市西三环路桥头路边,经田某指认废物是来自武义县茭道镇的浙江千锦工贸有限公司。永康市环保局立即会同武义县环保局、永康市公安局对浙江千锦工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楼晓云)进行调查,发现该企业擅自将废油漆渣及油漆桶等危险废物委托给无危废处置资质的田某处理。永康市环保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人;武义县环保局依法对涉事企业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湖州德清县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规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
2016年2月26日,德清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楼永良)擅自将工地南侧的地下停车场积水排入无防雨淋、防渗漏措施的水坑。外排废水经采样监测pH、悬浮物超标。德清县环保局依法对企业作出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罚款5.7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人。
——温州市瓯海梧田鑫隆胶粘制品加工场废水泄漏污染河道
2016年3月14日,瓯海区环保局接举报,反映梧田街道南村河200米河面变白,立即派员紧急排查。经调查核实,肇事企业为温州市瓯海梧田鑫隆胶粘制品加工场(法人代表:张新龙),该单位输送白乳胶的管道夜间脱落导致胶水大量泄漏,并擅自将泄漏的白乳胶冲洗到雨水管道,造成河道污染。瓯海区环保局依法对该加工场实施查封,罚款9.9万元,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人。
——衢州常山县柴某某果粒加工厂未经环保审批擅自投入生产
2016年3月15日,常山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柴某某果粒加工厂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加工厂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从事果粒加工,废水超标排放。常山县环保局依法对该加工厂作出责令停止生产,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
——绍兴诸暨市浙江征天印染有限公司规避自动监控设施超标排放污水
2016年3月22日,诸暨市环保局对浙江征天印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宣汉康)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利用自动监控采样检测规律,规避自动监控设施采样检测,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诸暨市环保局依法对企业作出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24.5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人。
——嘉兴海宁市深众铜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
2016年4月21日,海宁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海宁市深众铜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严红英)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表面处理车间的清洗废水通过地面导流沟经雨水管道外排环境。经采样监测,外排废水重金属总铜超标三倍以上,已涉嫌污染环境罪。海宁市环保局已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人。
——宁波慈溪市胡某某非法从事发黑加工
2016年4月22日,慈溪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横河镇子陵村谢家山胡某某发黑加工点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加工点无工商和环保审批手续,加工废水未经处理直排环境。经采样监测,外排废水重金属总锌超标三倍以上,已涉嫌污染环境罪。慈溪市环保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人。
——台州市椒江众拓空压机制造厂规避监管排放废油
2016年4月27日,椒江环保分局联合当地五水共治办及下陈街道办事处对台州市椒江众拓空压机制造厂(法人代表:董卫)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厂空压机零部件露天堆放,造成空压机内废油经雨水管道外排河道。椒江环保分局当场对该厂生产设备、电箱实施查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整改,封堵雨水井并回抽废水进一步处理。并拟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建议实施行政拘留。
——丽水龙泉市滩尾垄汽配表面处理厂渗排重金属废水
2016年4月29日,龙泉市环保局会同剑池街道派出所对滩尾垄汽配表面处理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厂擅自从事汽车空调零部件表面处理加工和销售,在未建有环保处理设施的情况下,将含重金属废水渗排地下,已涉嫌污染环境罪。龙泉市环保局依法将案件移送龙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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