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我市正式实施。半个多月以来,台州街头巷尾的“文明镜头”不断延伸,市民的道德水平也有了质的提升。不过,违规养犬、排放噪声等一些街头乱象依然存在。10月19日上午,临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一起不文明养犬行为,作出了罚款150元的行政处罚。这也是《条例》自正式实施以来,我市开出的首张不文明养犬罚单。(10月20日《台州晚报》第2版)
《条例》第八条第三项规定,公民应当文明饲养宠物,携带犬只出户应当采取束牵引带等安全措施,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并注意避让他人,即时清理犬只粪便;第二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三项规定,在城市、镇建成区内携带犬只出户未采取束牵引带等安全措施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首张不文明养犬罚单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实践,具有极强的警示意义。
据报道,7月31日,成都厨师钟科收到了锦江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撞倒钟科的大犬主人谢女士赔偿钟科11万元,而与大犬追逐嬉闹的小犬主人胡女士赔偿钟科3万元。自己养的狗撞了人,竟然一个要赔偿11万元,另一个要赔偿3万,这代价实在是太大了。但这恰恰是不文明养犬所致。如果不文明养犬罚单多了,或许这样的重罚就不会出现。现实中,狗咬人、狗撞人的事时有发生。犬只的问题在于人,犬只出了事,主人逃脱不了责任,这是常识,可许多养犬者却缺乏“文明意识”和“安全意识”,等到出了事后悔都来不及了。
要想文明养犬,就要提高违法成本。2014年英国议会通过了修订的《危险犬类法案》。此后,如果恶犬伤人,狗主人面临的最高刑罚增加到5年有期徒刑;如果恶犬咬死人,狗主人将面临最高14年有期徒刑;2007年美国加州法院还判决过一起因狗咬人获谋杀定罪的案件。相比之下,我们的养犬成本不高。一方面养犬的门槛不高,另一方面受到的惩罚成本不高,更没有坐牢的风险。从现实来看,虽然全国各省市都制定了相关的养犬管理条例或办法,但在执行力度和实际效果方面不太好,一些城市的养犬管理规定甚至成为“僵尸”条款。
文明养犬也是可以倒逼出来的,这需要提高养犬成本,需要周密的监管,需要严格执法。在这样的前提下,再不断提高养犬者的文明素养,才有望让文明养犬蔚然成风,才能避免被犬咬伤被犬撞伤的事故发生,我们的人身安全也能够得到更好的保障。行政执法部门开出的罚单就像敲响的警钟,让我们变得越来越文明,城市也变得越来越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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